過去對于光輻射對人體造成的傷害并沒有詳細的測量評估方法,傳統的測試手段是評估光波中所包含的紫外或不可見光的含量。故LED出現的時候,我們用評價激光類產品相同的標準IEC/EN 60825對其進行評估。
LED產品不再被IEC/EN 60825-1:2007所涵蓋,而要按IEC/EN 62471進行風險評估。而IEC/EN 60825僅適合于激光產品。
EN 62471被CE低電壓指令(LVD directive 2006/95/EC)所涵蓋,同時也被人造光輻射指令(AORD 2006/25)所涵蓋。
